| 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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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三门分校 更新时间:2005-2-11  |
主要职责:组织、宣传、文秘、档案、计划、统计、人事、职评、纪检、监察、信访、接待、教工考勤考核等。
具体职责:
1、在党总支书记、校长的领导下,具体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和上级部门的批示、决定。
2、根据校党总支、校长的指示和校工作计划,负责协调、检查各部门贯彻、落实情况,并督促各处(室)制订好本部门工作计划。
3、根据校长的指示,起草部分报告、决定、计划总结等文件或材料。
4、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负责协调安排校行政办公公文,组织全校性大会和活动。列席党总支会议和校长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5、统一管理学校文件的制发,组织编制全校性规章制度,发布学校行政事项的布告、通知。编制月主要工作安排。
6、负责公文、内部刊物的收发、递送、传阅、落实、整理、归档和保密工作。
7、负责下级电大的协调和联络、服务工作。
8、负责全校综合性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选编和专题调查,搞好综合统计,办好《电大简报》,编好学校《大事记》
9、负责校综合档案室、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工作。负责全校文件档案的建立、保管和使用,指导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建立、保管和移交。
10、管理学校印鉴、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,按规定开具对外介绍信、证明等。
11、负责审查新党员报批材料、教职工政审和人事档案管理;负责纪检工作和统战工作。
12、管理全校人员编制、用人计划、教职工进修培训、劳资及其考勤、考核和奖惩工作;管理学校临时用工指标、教职工离退休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。
13、负责办理教职工职评工作。
14、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。
15、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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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规制度录入:烛光 责任编辑:烛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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