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升旗仪式规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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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余杭高级中学 更新时间:2005-2-11  |
一、制定目的: 严格执行《国旗法》关于“全日制学校,除寒假、暑假和星期日外,应当每日升挂国旗”、“全日制中学小学,除假期外,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”的规定,通过升降国旗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。 二、具体要求: 1.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(寒暑假除外,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时,举行广播会,班主任必须到岗),在校的全体师生应准时参加。 2.学生一律穿校服,佩戴校徽(校牌)、团徽。 3.举行升旗仪式时,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。 4.升旗仪式程序是: ①出旗(旗手持旗,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。护旗在旗手两侧,齐步走向旗杆,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); ②升旗(奏国歌,全体师生行注目礼); ③唱国歌; ④国旗下讲话(由学校领导或优秀学生干部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)。 ⑤上周常规讲评(值周领导)。 5.每日傍晚静校前,由值周班的旗手和护旗按《国旗法》第十六条规定降旗。 6.每日升降旗(含不举行仪式)时,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,自觉肃立,待国旗升降完毕时,方可自由行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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