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教务处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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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三门分校 更新时间:2005-2-11  |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教务、招生、就业、学籍管理、教材、科研、教研协调、教育学会、实验学校管理、路桥教学点、杜桥教学班管理。
具体职责:
1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。确定选修课、自开课计划。
2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(市)分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,组织检查全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情况。
3、负责路桥教学点、杜桥教学班、各实验学校的联系工作。
4、督促、检查全市学生毕业实习、课程设计和毕业作业(设计)的落实情况。
5、进行教研协调、布置科研任务,组织学会活动。
6、负责直属班、教学点教材计划的制定、教材的订购、验收、清点、运输、入库、保管、发放、调剂和结算工作。
7、负责安排组织各类考试,批卷、登分,成绩发放、统计、查分等考务工作;
8、负责全市各类招生工作,会同有关处室制定招生计划,具体实施招生工作、专业申报、录取和编班。
9、审批全市学生转学、退学、休学、复学、学籍管理等。
10、指导直属班毕业生就业、管理,发放协议书、派遣证。
11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来源: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三门分校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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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规制度录入:烛光 责任编辑:烛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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