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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        
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全国教育工会 更新时间:2005-2-11
一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、 毛泽东思想,热爱教育事业,发扬奉献精神。

二、执行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尽职尽责,教书育人。

三、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,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,实事求是,勇于探索。

四、面向全体学生,热爱、尊重、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,循循善诱,诲人不倦,保护学生身 心健康。

五、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。

六、衣着整洁、大方,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
颁布日期:1991年08月13日

实施日期:1991年08月13日

法规制度录入:烛光    责任编辑:烛光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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